鼎通科技: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