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 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 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 综上所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