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海南金盘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谨慎原则,认真审 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 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营提供融资保障,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