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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立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福立旺福立旺(SH:688678)2024-08-22 16: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316.4056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24,316.405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8]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6] 股东信息 - 发起人WINWIN OVERSEAS GROUP LIMITED持股98.81%,股份数为92,094,862股[18] - 发起人上海秉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19%,股份数为1,105,138股[18]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2] - 与其他公司合并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2]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32] - 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2]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4][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1]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1名,副总经理若干[109]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1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一名[12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7]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2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3] - 现金分红条件为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2元等,单一年度现金分配股利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20%[13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5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64][165][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