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莱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担保定义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2]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大会审批[10] - 股东大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反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该等主体应提供反担保[11] 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约等情况,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1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需披露相关决议和担保总额[20] 责任处理 - 公司董事会视情况给予有过错的责任人相应处分[22] - 违反规定擅自签订担保合同等造成损失,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