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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尔科技: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莱尔科技莱尔科技(SH:688683)2024-08-22 18:2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满足资产总额等六项标准之一需及时报告[18] - 拟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及时报告[19] - 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最高余额适用标准[1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需报告[21] - 与关联法人成交满足特定条件交易需报告[21] 重大事项相关人员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等[11]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报告第一责任人[12]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负责定期和临时公告[6] 重大事项关注情况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超50%需关注[25][26] - 诉讼涉案金额满足条件需关注[27] - 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需报告[23] 报告流程与时间 - 报告义务人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通知情况[33] - 联络人24小时内完成资料整理报送证券投资部[33] 已披露事项报告 - 已披露重大事项出现多种情况需及时报告[33] - 超过交付期限未完成需定期报告进展[34] 资料处理与责任 - 证券投资部接收报告应存档[35] - 报告义务人等对报告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7] - 未按规定报告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37] 制度相关 - 制度涉及财务指标指合并报表数据[41]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及修改[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