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夏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违规交易 - 夏明配偶胡晓芳2024年1月17 - 31日买入公司股票4000股,金额123960元[1] - 2月26日卖出4000股,金额134760元,构成短线交易[1] 后续处理 - 夏明需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1] - 不服监管可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诉讼[2]
违规交易 - 夏明配偶胡晓芳2024年1月17 - 31日买入公司股票4000股,金额123960元[1] - 2月26日卖出4000股,金额134760元,构成短线交易[1] 后续处理 - 夏明需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1] - 不服监管可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诉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