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微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作为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 如下意见: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一、关于《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