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微电: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 于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层 邮编:210036 5,7,8th Floor,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210036, China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 释 | 义 | 2 | | --- | --- | --- | | 第一节 | 律师声明事项 | 4 | | 第二节 | 正 文 | 5 | | | 一、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授权与批准 5 | | | |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8 | | | | 三、结论性意见 9 | | | 第三节 | 签署页 | 10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