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科通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苏 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具体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 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