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 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研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研股份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53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42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9.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902,257,200.00 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