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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中研股份中研股份(SH:688716)2023-12-14 18:40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吉 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 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