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罗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