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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科技: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中自科技中自科技(SH:688737)2024-08-29 19:14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8] 会议召开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应召开临时会议[8][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3]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不少于会前24小时,紧急可口头通知[13] 会议通知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15]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1] 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6] - 现场召开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7]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9] 特殊情况处理 - 不同决议矛盾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30]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1] 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六项标准之一占比达10%以上(部分有金额要求)需提交董事会审议[32][33] - 部分担保事项超净资产50%、资产负债率超70%等先董事会审议再提交股东会,其他由董事会审议[3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比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34]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37]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按其他规定执行[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