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志佳)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程志佳,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1989年6月起,先后任职 于哈尔滨三环化工厂、天润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哈尔滨市天润化工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润化工有限公司、广西天润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等;2011年12月至今,任 上海河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河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4.2条 所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的判断、维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 独立 | |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本年应参 | | 以通讯 | | | 是否连续两 | | | | | 亲自出 | | 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