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科技:三届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出具的《2023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