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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神州高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神州高铁神州高铁(SZ:000008)2023-12-15 19:12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设立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 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两名,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 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 持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有足够能力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