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三)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 深 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应当 配备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的专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事务代表等。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