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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沙河股份沙河股份(SZ:000014)2023-08-16 15:52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杨岭先生为总经理,聘任乐兴烁先生为副总经 理,聘任王凡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沙河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杨岭先生、乐兴烁先生、王凡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工作实绩等 情况,我们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2.聘任杨岭先生为总经理,聘任乐兴烁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王凡 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的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是 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