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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沙河股份沙河股份(SZ:000014)2023-12-15 15:58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二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