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沙河股份: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沙河股份沙河股份(SZ:000014)2023-12-15 15:56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过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