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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2023年12月)
沙河股份沙河股份(SZ:000014)2023-12-15 15:54

董事会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修订董事会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1] - 战略委员会设立依据新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1] 提名委员会职责调整 - 提名委员会职责新增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内容[1] - 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为独立董事人员任职资格审查需形成明确意见[2]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2]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至少二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10] - 披露财务相关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计划或方案等[5] - 要制订董事和高管激励股权年度分配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5] - 对董事及高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