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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沙河股份沙河股份(SZ:000014)2023-12-15 15:54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至少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