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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康佳A:《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深康佳A深康佳A(SZ:000016)2024-02-06 20:2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 年修订) (2024 年 2 月 6 日经康佳集团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局战略委员会是董事局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局主席、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局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局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