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 年修订) (2024 年 2 月 6 日经康佳集团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特设立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局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局负责。 (二)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局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 责人、董事局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局主席、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