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 年修订) (2024 年 2 月 6 日经康佳集团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局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是董事局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局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 事局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局主席、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局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局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