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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天楹的监管函
000035中国天楹(000035)2023-08-10 15:51

关于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129 号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 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 亿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回购期限 12 个月。2022 年 11 月 12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累计回购股份 1.13 亿股,回购金额 6.56 亿元。你公司实际回购 股份金额未达到回购报告书中下限金额。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 1 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 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 年 8 月 10 日 2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5 条、第 7.7.1 条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