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独立董事制度(2023)
(2023) 1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营层的约束 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 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又称为独立外部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