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旭蓝天: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东旭蓝天东旭蓝天(SZ:000040)2024-07-05 23:14

特别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 十九条规定:如财务公司在协议期间发生前述风险(包括违法违规、业务违约、 资金安全性和可收回性难以保障等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风险处置预案确定 的风险情形的)情形,且上市公司拟继续在下一年度开展相关金融业务的,上 市公司与关联人应当重新签订下一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充分说明继续开展相关 金融业务的主要考虑及保障措施,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出现流动性风险,导致公司在东旭集团 财务公司中的大额存款提取受限,公司一直努力降低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额,截 止 2023 年末,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共计 28.92 亿元。鉴于目前,财务公司 流动性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公司仍然无法实现大额款项的提取,为了符合监管 要求,公司 2024 年拟继续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 将 2023 年末存款余额及未来一年的利息收入作为协议约定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 最高额度。 一、关联交易概述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4-020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旭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