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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旭蓝: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东旭蓝天东旭蓝天(SZ:000040)2024-09-19 20:19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见证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 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接受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进行法律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 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 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