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纺织A:《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加强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 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 修订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纺织(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股东大会职权 第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包括审议批准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规划以及投资计划的编制与调整);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