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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9月)
德赛电池德赛电池(SZ:000049)2023-09-27 16:5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独立董事履职与辞职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9]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六十日内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独立董事报告情形 - 特定情形下有权向深圳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17] 公司协助职责 - 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1] - 董事会秘书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及履职资源充足[22] 公司信息提供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2]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2] 董事会会议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等方式[23]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3]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23] 保险制度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