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组成 -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19] -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9] 委员产生 - 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19][32][49] 任期规定 -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19] 会议召开 -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1] - 审计委员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26] - 提名委员会未提及例会次数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57] 会议要求 - 各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13][40][5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47]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包括薪酬标准、绩效考评标准等[5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向其提交述职报告和自我评价[54] - 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55] - 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董事会[55]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6][40] - 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4][40] - 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18][40] - 本细则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或试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8][44][62]
皇庭国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