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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公司章程
000056皇庭国际(000056)2024-06-14 19: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5年获批向境外投资人发行500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10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1996年获批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7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0,088,720元[6] - 公司设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41,701,000股,每股面值1元[14]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10,088,720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20] - 公司因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况,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0]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0]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章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0]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符合条件股东可自行诉讼[3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 - 公司1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40][4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0][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若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41]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5]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5]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8]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2] 董事与监事相关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67] - 监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监事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监事候选人[67] - 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监事分别选举[67] - 有七种情形之一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如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7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6]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6]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83] - 董事会成员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83] - 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单项投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额50%以下[87] - 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单项委托理财及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投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额20%以下[87] - 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累计资产抵押、质押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额50%以下[87] - 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单项债务性融资(发行债券除外)金额在10亿元以下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50%[88] 总经理与监事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00]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10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1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发出书面通知,紧急事由时可随时通知[113]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0] - 现金分红条件为可分配利润和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123]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任意3个连续年度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3] 其他 - 公司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163] - 公司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