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7月22日、12月26日分两次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8000万股外资股,后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31,200,672元[10] - 公司成立时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204,600,000股[17] - 公司总股本为普通股1,231,200,672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 [22]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7]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直接起诉[27] 交易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3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31]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4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和主持[86]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10]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由过半数监事出席方为有效,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11]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六个月后二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三个月和九个月后一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1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7]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2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选聘经审计管理部考察、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126][127] - 公司指定至少一家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条件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渠道[131]
深赛格:《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