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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锦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华锦股份华锦股份(SZ:000059)2023-11-24 17:05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