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 区兰竹大道以北 CH3 主厂房; 孙波,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柴宏杰,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荣姝娟,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赛格)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3〕834 号 关于对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 2 — 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9 月 4 日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3.2.3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 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七条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 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波、总经理柴宏 杰、财务总监荣姝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 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 — 1 — 2023 年 1 月 30 日,华控赛格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