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控赛格: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卫炳章先生、周杨女士具备履行公司董事长、副董 事长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卫炳章先生、周杨女士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作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阅相关 材料,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为遂宁市华控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遂宁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