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控赛格: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未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昝志宏、陈运红、曹俐进行自查并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 的自查报告》,根据对自查报告及调查核实情况,对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 的独立性情况出具专项评估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 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