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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控赛格:《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000068华控赛格(000068)2024-03-27 20:5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为更好地规范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召 开、议事、决议等活动,确保董事会在《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指导下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