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6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获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万股[7] - 2004年3月25日成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月21日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667.1464万元,营业期限为五十年[8] - 成立时总股本为523980345股,股份总数为100667146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2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5]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审议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31]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3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33]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44]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4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8]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六个月后两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三个月和九个月后一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2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1]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4]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30][13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34][137]
华控赛格:《公司章程》(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