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等6种情形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7种情形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0] - 一个年度内向金融机构新增借款余额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应报股东大会批准[12] - 为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由董事会审议决定[12] - 为持股比例不超50%非合并报表范围控、参股公司及其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经股东大会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董事会构成与会议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15] - 公司董事会每年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年度业绩董事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半年度业绩董事会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召开,季度业绩董事会在公历二、四季度首月召开[15] - 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16] - 召开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书面通知[1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独立董事出现相应情况,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8] - 临时增加会议议题需到会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讨论和决议[2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并决议,除特定事项外,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有效[21] - 董事应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2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26] - 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时由股东大会对交易做决议[26] - 公司有权撤销未按要求披露的关联合同、交易或安排[26] - 董事书面通知声明利益关系视为做了披露[2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4年4月17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董事会可将投资、资产处置等权限有限授予董事长、总经理或多位董事[13] - 公司各部门须董事会审批事项应提交证券部门并报董事会审议[14] - 董事会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2][27] - 董事会做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决议应及时提交[24] - 董事会会议决议形成后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由董事会秘书拟定并提交深交所审定公告[23] - 会议记录人员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毕会议记录并发送给董事[24] - 董事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会议记录修改或补充意见[24] - 本规则制定、修改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9] - 本规则重新修订时由董事会秘书提出修改意见稿提交审定[29]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送公司监事会备案[29]
华控赛格:《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