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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王生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海王生物海王生物(SZ:000078)2023-12-08 21:4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局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局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各级员工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 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特设董事局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 源薪酬方案、评估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决策机构。 公司董事局办公室为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组织机构,公司人力 资源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执行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