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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聚能源:公司章程(2024年6月)
广聚能源广聚能源(SZ:000096)2024-06-25 21: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7月3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8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10日在深交所上网发行[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2800万元,股份总数为528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8][21] - 公司发起人为五家公司,成立时认购股份合计24500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4.24%[18] 股东出资情况 - 深南集团以七家公司股权出资,评估作价222642355.84元[19] - 深圳南山区投资管理公司以股权出资,评估作价10647.01万元[19] - 深圳市深南实业有限公司以股权出资,评估作价2854.79万元[19] - 深圳市洋润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1369.80万元投入[20] - 深圳市维思工贸有限公司以现金152.20万元投入[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23]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董事等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董事等高管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28]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8]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高管提起诉讼[3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天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八人)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10][1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3] 监事会相关 -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15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监事通过[154] - 监事会会议应由2/3以上监事出席方为有效[15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3]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重大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时需考量[164][165]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8]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36]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8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符合条件媒体公告[185][18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