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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股份: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成股份中成股份(SZ:000151)2024-04-23 19: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3月1日以发起方式设立,2000年9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6][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7370728元,股份总数为337370728股[10][20] - 公司住所为中国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邮编100070[10] 股份发行与结构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27320000股[20] - 向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120000000股,占比94.25%[20] - 向浙江中大等三家公司各发行股份2330000股,各占比1.83%[20] - 向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发行股份330000股,占比0.26%[20]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35]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8] 融资与资产交易 - 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1] - 公司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通过[41] 对外担保触发条件 - 超过审计净资产50%、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六种情况触发对外担保[4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2]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相应反馈和通知时间规定[45][46][47][48]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提案,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1][5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6] 董事与监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3%以上股东可提下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8]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3%以上股东可提下届监事候选人[69] - 职工担任监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代表提名,职代会选举产生[69] 董事任期与职责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0]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0] - 董事会成员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80] 董事会决策权限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3] - 董事会有权决定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不超过30%的资产交易等多种交易[93][94]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监事[9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9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18]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20][121] 财报报送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不同时间报送不同财报[13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3]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34]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4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42]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55]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