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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长虹华意长虹华意(SZ:000404)2023-11-15 17:19

关于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FUJIAN JUNLI LAW FIRM 中国·福州市工业路 572 号凤凰望郡 3 层 电话:86-591-87563807/87563808/87563809 邮编:350001 传真:86-591-87530756 ·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接受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常晖律师(执业证号 13501201010899927 ) 和 黄晓滢 律 师 ( 执 业 证 号 13501202211551425)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长虹华意压缩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并基于律师声明事项,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