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0,506.09万元,占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3.05%。 3、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程序、信息披露 及责任追究,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上述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时,公司按规定及时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截至本报告日,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 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对外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子公司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资金周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特药 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企业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关于公司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