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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渤海租赁渤海租赁(SZ:000415)2023-12-15 19:17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置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