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 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 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