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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吉林化纤吉林化纤(SZ:000420)2024-04-28 15:38

关联交易金额 - 2024年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预计金额169900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33275.49万元,上年发生140067.22万元[5] - 2024年向关联人销售材料预计金额47950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2263.89万元,上年发生20339.09万元[6] - 2024年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金额9000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1963.65万元,上年发生5606.97万元[6] - 2024年预计向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材料、压缩空气金额1500万元[5] - 2024年预计向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金额13000万元[5] - 2024年预计向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采购水电气金额100000万元[5] - 2024年预计向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金额50000万元[5] - 2024年预计向吉林市拓普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金额17000万元[6] - 2024年预计向吉林国兴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金额18000万元[6] 关联公司财务数据 - 奇峰公司2023年12月末总资产447326元,净资产138212万元,1 - 12月营业收入437521万元,净利润8308万元[11][13] - 吉盟公司2023年12月末总资产106611万元,净资产33292万元,营业收入218042万元,净利润1614万元[15][17] - 福润德公司2023年12月末总资产59237万元,净资产3854万元,营业收入284107万元,净利润 - 551万元[19][20] - 化纤集团2023年12月末总资产1921925万元,净资产549156万元,营业收入1120585万元,净利润 - 40279万元[22][23] - 国兴碳纤维公司2023年12月末总资产470918万元,净资产116312万元,营业收入112218万元,净利润 - 37313万元[25][28] - 国盛碳纤维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17709万元,净资产6031万元,营收17626万元,净利润1179万元[34][35][36] - 国兴新材料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275454万元,净资产47648万元,营收214739万元,净利润5272万元[38][39][40] - 国兴复材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96477万元,净资产 - 13710万元,营收28365万元,净利润 - 18931万元[41][43][44] - 国兴物流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4600万元,净资产1085万元,营收5059万元,净利润272万元[45][47][48] - 碳谷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524752万元,净资产242785万元,营收204924万元,净利润23136万元[49][50][51] - 氢能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8882万元,净资产2134万元,营收3万元,净利润 - 66万元[53][54][55] - 道生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14649万元,净资产1860万元,营收0万元,净利润 - 140万元[56][58][59] - 江苏复材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6368万元,净资产341万元,营收1万元,净利润 - 659万元[60][61][62] - 新材料贸易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16848万元,净资产1840万元,营收61759万元,净利润 - 160万元[64][65][66] - 国鑫纤维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83444万元,净资产17809万元,营收14575万元,净利润 - 11836万元[67][69][70] - 鹿王制药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29047万元,净资产23460万元,营收20102万元,净利润813万元[71][72][73] 其他要点 -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确认2023年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3] - 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原因包括业务开展、市场需求及价格变化等[10] - 公司董事会将提高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准确性,避免差异过大[10] -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无明确市场价格时双方根据成本协商定价,且不高于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74] - 2024年度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在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75]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经济效益增长有重要作用,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76] -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77]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必要、公平,符合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独立性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78] - 保荐机构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79] - 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正常交易事项[79] - 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79] - 独立董事确认并发表意见[79] -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79] - 关联交易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市场价格协商确定[79] - 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79] - 保荐机构对确认2023年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79]